雅安环保验收推荐

时间:2019年11月20日 来源:

雅安环保验收推荐, 怎么样编制验收监测报告? 编制验收监测报告是在实施验收监测与检查后,对监测数据和检查结果进行分析,环保验收、评价得出结论。结论应明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运行效果,包括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处理效率达到设计指标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结果与总量指标符合情况,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情况,其他环保设施落实情况等。 报告编制基本要求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应规范、多方位,必须如实、客观、准确地反映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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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应当在确保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进行,并如实记录监测时的实际工况以及决定或影响工况的关键参数,如实记录能够反映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状态的主要指标。 污染物排放标准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污染物排放标准原则上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所规定的标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之后发布或修订的标准对建设项目执行该标准有明确时限要求的,按新发布或修订的标准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的实施地域范围、时间,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规定执行。 建设项目排放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未包括的污染物,执行相应的现行标准。 对我国和地方标准以及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中尚无规定的特征污染因子,可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工程(初步设计)(环保篇)等的设计指标进行参照评价。

雅安环保验收推荐, 对型号、功能相同的多个小型环境保护设施处理效率监测和污染物排放监测,可采用随机抽侧方法进行。抽侧的原则为:同样设施总数大于 5 个且小于 20 个的,随机抽侧设施数量比例应不小于同样设施总数量的 50 % ;同样设施总数大于 20 个的,随机抽侧设施数量比例应不小于同样设施总数量的 30 % ; 进行环境质量监测时,地表水和海水环境质量监测一般不少于 2 天、监测频次按相关监测技术规范并结合项目排放口废水排放规律确定;地下水监测一般不少于 2 天、每天不少于 2 次,采样方法按相关技术规范执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一般不少于 2 天、采样时间按相关标准规范执行;环境噪声监测一般不少于 2 天、监测量及监测时间按相关标准规范执行;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至少布设三个采样点,每个采样点至少采集 1 个样品,采样点布设和样品采集方法按相关技术规范执行; 对设施处理效率的监测,可选择主要因子并适当减少监测频次,但应考虑处理周期并合理选择处理前、后的采样时间,对于不稳定排放的,应关注比较高浓度排放时段。

为什么要进行环保验收监测? 答: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是指在建设项目竣工后依据相关管理规定及技术规范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调试、管理及其效果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的查验、监测等工作,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技术依据。 验收监测报告与验收报告区别是什么? 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监测报告是依据相关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对监测数据和检查结果进行分析、评价得出结论的技术文件。验收报告:验收报告是记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过程和结果的文件,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三项内容。

雅安环保验收推荐, 为使验收监测结果多方位真实地反映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和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效果,采样频次应能充分反映污染物排放和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情况,因此,监测频次一般按以下原则确定: 1)对有明显生产周期、污染物稳定排放的建设项目,污染物的采样和监测频次一般为2—3个周期,每个周期3~多次(不应少于执行标准中规定的次数); 2)对无明显生产周期、污染物稳定排放、连续生产的建设项目,废气采样和监测频次一般不少于 2 天、每天不少于 3 个样品;废水采样和监测频次一般不少于 2 天,每天不少于 4 次;厂界噪声监测一般不少于 2 天,每天不少于昼夜各 1 次;场所辐射监测运行和非运行两种状态下每个测点侧试数据一般不少于 5 个;固体废物(液)采样一般不少于 2 天,每天不少于 3 个样品,分析每天的混合样,需要进行危废鉴别的,按照相关危废鉴别技术规范和标准执行; 3)对污染物排放不稳定的建设项目,应适当增加采样频次,以便能够反映污染物排放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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