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灏思瑞律师事务所2025-04-05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基于工伤保险待遇所得的赔偿款项一般应归遭受工伤的夫妻一方所有,是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其个人财产。
离婚时,另一方主张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一般不予支持。如果夫妻双方对工伤赔偿款归属问题有特别书面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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